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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召开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联络员和签约企业代表会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1.06.08 | 点击数:2013 | 来源: 福建省粮储局

闽粮函〔202194号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宁夏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签约项目企业:

根据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工作安排,定于6月 16日、17日在福州分别召开福建粮洽会联络员会议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联络员会议。时间:6月16日上午9:00。地点:福州聚春园酒店四楼芳香园会议室会议(福州市东街2号)。

(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时间:6月17日上午9:00。地点:福州聚春园酒店四楼芳香园会议室(福州市东街2号)。

联系电话:0591-87502328

二、参会人员

(一)联络员会议。福建粮洽会各主办单位负责粮食贸易洽谈的联络员1人。

(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参加6月18日上午现场签约的各企业代表1人(具体企业名单另发,并请各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负责通知本省企业)。

三、会议内容

(一)通报福建粮洽会筹备情况和会议有关注意事项;

(二)对福建粮洽会的有关活动做进一步安排;

(三)落实和明确签约企业代表现场签约中需要注意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联络员会议的代表入住福州聚春园酒店。参会人员住宿费用自理。请各代表提前抵达福州,准时参会。

(二)参加现场签约企业代表6月18日上午着装要求:男同志着浅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女同志不穿无袖无领上衣。

(三)参加会议的联络员统一领取本省(自治区)代表的参展证和嘉宾证,并负责发放给参展参会代表。

(四)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福州市和本届粮洽会疫情防控要求,参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五)请各单位(含现场签约企业)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于6月14日前告知我局。参会代表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17808647@qq.com  

联系人:陈岚  电话:13959191455      

传真:0591-87553821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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