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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江苏安徽两省启动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 点击数:1742 |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粮粮〔2022〕199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江苏、安徽两省启动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22〕21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2022年10月14日起在江苏、安徽两省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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