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宣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 点击数:1249 |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人福建省闽粮粮食批发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第二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宣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睿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公开招标活动。

1.项目名称:第二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宣传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XRS202501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5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元)

所属行业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第二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宣传服务项目

1(项)

95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5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其他资格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通过“天眼查 网站http://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 网站https://www.qcc.com/”进行查询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第五章

6.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获取截止至20250422日 下午17:00:00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获取期限,则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0415日  20250422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7.2获取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冯宅路金山投资区管委会五层

7.3方式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获取①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冯宅路金山投资区管委会五层获取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获取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获取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公司电子信箱147994593@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获取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投标与质疑。

7.4.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上午09:30:00(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招采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上墩里5号大悦中心3A层(四层)401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 招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招采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上墩里5号大悦中心3A层(四层)401室)。

10.招标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建省闽粮粮食批发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

联 系 人:王楚亮

联系方法:15860929588

代理机构:福建鑫睿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冯宅路金山投资区管委会五层

联 系 人:刘翠娥

联系方法:15659441595

邮    箱:147994593@qq.com

 

附:银行账户信息

1、获取采购文件和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鑫睿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507 0141 7000 2144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缴纳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鑫睿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507 0141 7000 2144    

 

 

福建鑫睿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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